正在進行的統計觀察和社會學研究表明,文明國家的預期壽命呈穩定增長趨勢。
“老齡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勞動年齡人口與老年人口的比例正在下降,造成養老金支付危機的威脅。
在這方面,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在溫和或嚴厲地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旨在提高養老金的資助部分的比例,提高退休年齡。
養老金制度的類型
只有在經濟發達的國家,養老金制度才得以建立並發揮作用。根據形成的類型、方向和來源,區分了幾種主要的養老金提供模式:
累積團結
它已在私人資本水平較高的國家(美國、德國)成功使用。未來養老金中只有五分之一來自國家養老基金的儲蓄。
對國家基金的貢獻略高於 10%。其餘部分由雇主公司的非國家基金捐款,即未來的養老金領取者自己。這些國家經濟穩定,收入高,讓老年人對自己的儲蓄安全充滿信心,直到退休年齡,環遊世界,不會遇到經濟困難。
事實上,普通美國人定期從三個來源領取養老金——來自國家和雇主資金的各 1,100 美元,以及個人儲蓄的兩倍;
團結-累積
用於俄羅斯聯邦、獨聯體國家、波蘭。它也是由三部分組成,但具有明顯的國家份額。在養老金繳款總額(員工應稅收入的 22%)中,基數 6% 形成非個人團結部分並進入預算,10% 作為國家保險份額反映在公民個人賬戶中,6% 為資金部分,未來的養老金領取者可以自行決定將其保留在國家和非國家養老金基金中。
獨聯體國家不穩定的財務狀況,私人儲蓄保護不足,使人們沒有信心在退休年齡開始時獲得足夠的生活資金,因此高達 40% 的老年人在領取養老金後被迫繼續工作。國家養老金為每月 10 至 20000 盧布,有資金 – 增加 1-2000 或不支付;
累積保險
例如,在烏克蘭,這種類型的儲蓄被記錄在案 – 其中的團結政府部分高達 30%,保險 – 高達 10%,資助 – 60%。事實上,對國家養老基金的強制性繳款高達30%以上,是唯一的資金來源。由於公民對國家機構的不穩定和不信任,資助的部分沒有形成,沒有支付。
哈薩克斯坦、墨西哥、智利使用專門資助的養老金制度,剝奪養老金領取者的國家社會保障。
居住40年後的基本社會養老金為(按)每月900美元。對於不到四十的每一年,其規模按比例縮小。退休年齡最貧困的公民每月獲得 100 美元的目標額外養老金。
累積養老金部分是在幾個層次上形成的:
- 亞太國家強制性計劃;
- 企業養老金計劃(按公司和行業類型)。
養老基金的總繳款佔工資的三分之一以上,但它們為完整的退休福利方案提供了保證和保障。
養老金制度發展的現代趨勢
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歐洲發達國家,除了強制性的國家繳款外,未來的養老金領取者還會在他們的大公司和公司中積累額外的養老金。
以色列還擁有成功的兩級養老金制度。除了國家養老金,每個公民通過工作期間的個人繳費和從雇主那裡扣除來積累社會保險基金的資金。
在法國,養老金規模的主要份額落在現收現付制上。養老金的數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服務年限。
關於提高退休年齡
由於公民預期壽命的不斷增加,許多國家計劃逐步“軟”提高退休年齡:
- 在法國,最長 67 歲(項目 – 至 2023 年);
- 在英國,從 2019 年起 66 年,從 2026 年起 67 年;
- 在德國 – 67 年 – 直到 2029 年;
- 在荷蘭,自 2018 年初起,退休年齡已提高至 68 歲;
- 瑞典政府贊成將退休年齡提高到 75 歲,這是世界上最高的退休年齡。
巴西最近的退休年齡為 54 歲,是世界上最低的,但自 2017 年以來,該年齡已提高到男性 65 歲和女性 62 歲。
哪裡的養老金最低
在不發達國家,國家根本不支付養老金(印度、泰國、伊拉克、菲律賓、越南、巴基斯坦)。
那裡的養老金只支付給具有足夠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在歐盟國家,養老金最低的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愛沙尼亞和立陶宛。
結論
文明國家公民平均預期壽命的逐步提高,使其政府合理地制定了養老金制度發展的長期戰略。為了其成功運作,金融穩定,GDP增長,一個多層次的保護良好的組織來保存和增加養老金儲蓄是必要的。
腐敗、欺詐、經濟不穩定導致公民對未來養老金的安全性失去信心,並導致危機和提高世界退休年齡的必要性。養老金改革將在多大程度上增加失業率並加劇勞動力市場狀況?
關於退休的有趣事實
- 斯洛伐克採用 62 歲的“浮動”退休年齡。同時,養老金的金額取決於服務年限(最低為 15 年和保險費的金額)。
- 中國的老年人生活困難重重。只有前公務員和工廠和工廠的工人才能獲得至少 15 年工作經驗和工資的 11% 的強制性扣除的養老金。農村人口被剝奪了這樣的機會。
- 在芬蘭,養老金領取者的比例幾乎是五分之一。養老金超過 1,700 美元,但他們渴望工作更長時間,因為該州規定自 2017 年以來每季度增加養老金。